感谢神的带领,让我来到英国,透过教会的教导,我才认识真理,看见自己的不配。我生长在一个不算富裕的家庭,父母经营小生意。12 岁那年妈妈因病去世,所以我很早就出去做事,学业方面比较追不上,天份也不好,容易自卑,许多事情都收藏在心里怕别人怎样看自己,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秘密、弱点和短处。感谢神他让我看见自己的自我。什么是自我?第一是自卑。神是看透人的心,他要我诚实的去面对自己的懒惰、软弱、害怕:害怕去面对不会的,不曾做过,不愿意做和不喜欢做的事,例如分享、听道、查经、学英语、打字、背书等。这都是自己不喜欢又不擅长的事。我喜欢蹦蹦跳跳,很难安静坐下来。自问读书不多、不会能言善语,又没能力,更不用说造就人了。所以神要我放下的就是这自卑的心态。
自我的表现有时是自卑,但有时又自大,特别是自己能表现比别人好的时候,就容易自大。觉得一切所得到的都是靠自己。因此做事独断独行。到英国的前几个月,我要申请到这里的签证,一直到签证批准时我都没有告诉任何人,只有振雄(我的哥哥)和这里教会的一些人知道。
当别人都觉得自己好时,更容易自大,容易自以为义。在新加坡工作查不多有六年,周边的朋友同事都知道我没有拍拖,人品不错, 放工后就上夜校,不然就运动。在我到英国的前几个月的短短几个月中,大约有6、7个不同年龄的女子向我示爱,有年长我很多的也有小我很多的。有一个是当时在银行工作认识的,她知道我睡的床不好,(因那是很久以前大哥在新加坡工作时留下的,就是那种一睡下去就会踫到地的,睡到有时会腰痛)她就特地预先订了一张床,之后向我要地址送到我家门口。此外工作同事也经常会称赞我,拿我和其它人比较,因为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停止,做事很有分寸,只要能帮忙的从不拒绝。所以别人都以为我好,我自己也觉得如此,但圣经罗马书3:10说到,没有一个义人,一个也没有。
自大自义的后果就是心意刚硬,还记得有一次在Chatham 的地下室(我以前居住的地方),Lucy 牧师,一个差不多可以当我妈妈的老人家,要我和她一起跪下向神求问,为我向神祷告,为的是什么?为的就是要带一百只羊中走失的那只羊,让他得到救恩。当时想:这个人与我非亲非故,为什么会为我作这件事?心很硬,一直都不肯认罪,不去面对。当晚Lucy 牧师离开Chatham, 我回房后,整晚不能入睡,因为自己的心能硬到那个程度,没希望,没救了。
神的话语在我心中,神是洞察人心的。马太福音五章27-28:“你们听见有话说,不可奸淫。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”。在神的眼中我已经是个大罪人。世人看外表,或者认为我是个好人,但是神可以看见我的心,无论我的人有多好,都只是外表。但内心存着自卑、狂傲、争竞、自大、骄傲等等的罪,就如马太福音十五章19节所说的一样。人以为有,其实什么都没有。神的供应非常足够,而且有余,祂一次又一次的差派祂的仆人在我的生命中工作。感谢主,祂让祂的仆人刘婶婶无意中在Allotment种菜时分享结果子的无花果,让我看见自己缺了属灵的果子。又是同一时间师母分享Brother Andrew的经历,教导我不用自卑, 只将自我中心放下,让神掌管我的生命。那时神真的对我说话,他所要的只有一个,就是要我看见自己的罪。加拉太书五章19-21节里所说到的罪当中,不多不少我也犯了几项。
路加福音9:23耶稣对众人说:‘若有人要跟从我。就当舍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’。这正是神要我学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