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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自由 (劉嬸嬸)

我是在中國出生, 十歲就沒有了父親。我的奶奶是拜菩薩的。日本人侵略中國之前,家裏的景況還不錯。日本人來了以後,家裏就什麽都沒有了,先是我的奶奶死了,然後我的父親死了,之後我爺爺也死了。六個月之内,我失去了三位親人。家裏窮得連飯都沒得吃。1945年日本投降,我當時大約13,14歲。我媽就帶我來到香港。我的媽媽也十分迷信, 常帶我去拜觀音,過年時要看《通聖》,拜觀音也要選好的時間去。我也跟着他去。在這樣一個環境長大的我,從來不知道神,只知道菩薩,還聽老人家講了許多鬼故事,聽了之後很害怕。後來我結婚了。結婚之後無所事事,因爲我也不需要去工作。當時我人生沒有方向,心裏面很虛空、彷徨。那時我已經有了三個孩子,終日沉迷打麻將和去戲院看戲。
六十年代的香港,一張成人電影票可以帶一個聽小孩子入場,可我有三個小孩子,後來又添了一個,一共三個小孩子,一個嬰兒。小孩子偷着進去,躲在最前排,看電影看到脖子疼。我是又爛賭又沉迷看戯。我沉迷麻將到一個地步:打麻將需要四個人,其他的家庭主婦還沒煮好飯,說還不能來打牌。我就跟她們說:我已經煮好飯了,大家一起吃吧,吃完就可以打麻將了。在那個時候, 我的媽媽剛巧開始去教會。從教會回來之後,對我說:“女兒啊,不要那麽爛賭了!跟我去教會啦。”我說:“我不去教會,我要去打麻將。不打麻將,人生沒有樂趣啊!”當時的我,感到人生很虛空,就對自己說:“人活着就是這樣的嗎?”吃飯、打麻將、睡覺,就是這樣了嗎?沒有目標。有一天, 我買菜後回家途中, 看見了一個外國人拿著公事包從一輛車上下來,走去教會(那間教會在一座大廈的二樓)。當時, 忽然, 有一個意念來到:“這個外國人那麼好都信耶穌, 為什麼你不要信耶穌?”我當時聽我去教會的母親提到“耶穌”的名字,我母親對我說要信耶穌。之後第二個聲音來了(我自己心裏的回應):好,今晚做好飯後,要打麻將打過痛快,然後星期日去教會。當時忽然看到自己的内心很汚穢, 很醜陋,好像地上的泥一樣。我不知道怎麽回事,只是看到自己很可憐。正如聖經·約翰福音5:25說到:“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時候將到,現在就是了,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,聽見的人就要活了。”
這就是我所經歷的。一個聲音來對我說:“爲什麽你不要信耶穌?”多麽奇妙,神的聲音是如此的有能力!有的人可能會問:你覺得神的聲音那麽有能力,爲什麽我坐在教會裏聽了那麽久,都沒有被改變呢?因爲我們聽的時候,以怎樣的心態去聽。是不是真的感到人生沒有希望,需要尋求神呢?我們再看以弗所書2:1-6。”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,他叫你們活過來。那時,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,隨從今世的風俗,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,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。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,放縱肉體的私慾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,本為可怒之子,和別人一樣。然而,神既有豐富的憐憫,因他愛我們的大愛,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,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。你們得救是本乎恩。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天上。”
我們的生命被自己的肉體、自己的罪所控制,這是不是死的生命呢?但聽見主耶穌聲音的,就活了。這就是我的經歷。之後我跟我母親去教會。那天我回家後做好飯, 真的打麻將打了個痛快. 然後跟媽媽星期日去教會。從那時開始, 我就再沒有打麻將,一刀兩斷。我的麻將朋友來找我,聽説我已經不打麻將了,都很吃驚,問人說:“真的假的?爲什麽?”別人說:“因爲她信了耶穌了。”我弟弟也驚訝我的改變,問我:“姐姐,你怎麽變了一個樣?”我說:“我也不知道。”很自然的就改變了。以前沒有麻將打、沒有電影看是活不下去的。現在一點興趣都沒有了。不光如此,我還把自己的孩子打扮得乾乾淨淨。我丈夫看到,都覺得我不一樣了。因爲以前我說謊騙我丈夫。我丈夫問我:“你有沒有打麻將?”我就說:“沒有。”我丈夫回家的時候,我給錢讓別人幫我打麻將,占住那個位子,等丈夫上班去了,我再接著打麻將。
我是在1961年信主的,那時人們很窮。買米的時候,拿一張報紙折成一個角狀的容器,買一羹米放進去,用繩子扎好帶回家。有次看到一個人的米被人撞到,灑在地上。我心裏立刻覺得不舒服,趕忙過去幫他拾起地上的米。連我也驚訝自己的改變,以前的我可不是這樣,別人有困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,現在開始有愛心。感謝神!神改變人不是只改變外表,而是改變人的内心。以前不犯罪是不可能的,生命好像一條船,被繩索綁在碼頭,走不開。沒有信主的時候,想不賭、不說謊、不騙人,是不可能的。信了主以後,得到很大的自由。好像一把刀,將繩索砍斷,可以自由而行。這就是我生命的經歷。這不是我自己說的,是我身邊的人——我母親、我弟弟、我丈夫看到的,因爲身邊的人最清楚自己的爲人。我母親說:“你真的是從那天(去教會)開始,就一點麻將也沒有打了!”所以最後我要用這段聖經來結束我的見證,證明主耶穌的話語是多麽有能力,在約翰福音8:34-36。”耶穌回答說: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。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;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,你們就真自由了。”
這就是主耶穌的話語,在我的生命裏面,改變了我。今年我77歲了,如果不是神的大能、神的憐憫、神的恩典臨到我身上,我相信要麽我就死了,要麽我就作了乞丐,陷在賭場裏。我的孩子、我的丈夫都不知會變成怎麽樣。我的丈夫也是很爛賭的,感謝主,他後來也信了主。神的話語真不真實?我就是一個活生生的見證,感謝主!